Friday, March 16, 2012

改為向每間旅店或酒店客房的住客征收2令吉

州政府宣布取消原有征收5%文物費的政策,改為向每間旅店或酒店客房的住客征收2令吉,以充當維護古蹟及文物的費用。

 甲州首長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里今早和甲州數十名酒店及旅店的業者對話后,向媒體這么說。

 他說,經過對話和商討后,接納今早出席對話會的酒店及旅店業者建議,取消原有向旅店住客征收5%文物費的決定,改為向每間客房征收2令吉的文物費。

暫定4月落實

 他進一步解釋,只要有關酒店或旅店的客房有人入住,無論對方是本地人或外國人,都一律征收2令吉的文物費。

 “2令吉的文物費比起之前的5%文物費便宜得多,相信遊客們都能接受這筆開銷。”

 莫哈末阿里指出,州政府原本將在2月1日開始,落實征收2令吉文物費的政策,不過經出席對話會的酒店及旅店業業者及公會代表反映后,暫定4月1日才開始。

 他還說,州政府選擇向遊客征收文物費,是因為州政府希望遊客協助減輕維護古蹟的費用,因為州政府目前仍缺乏這方面的資金。

 “這筆向遊客征收的費用,最終將使用在維護和修復文物上,這筆錢將由各地方政府向各自管轄區內的酒店及旅店征收。”

 他說,所征收的文物費,州政府將獲60%,地方政府則獲40%。

 “當局是根據相關酒店或旅店入住率,作為征收文物費的標準,若以1萬1000間的客房,和每年有60%的入住率來計算,州政府一年能獲得至少400萬令吉的文物費。”

 甲州政府之前決定在去年9月1日起,向旅店住客征收5%文物費的決定不變,但遭受相關業者的反對。

允酒店及旅店業者
設委會擬徵收方式

州政府允許酒店及旅店業公會的代表自組委員會,商討征收文物費的標準及方式。

 莫哈末阿里說,委員會將由相關公會的代表自行成立,委員會的資格也將在州行政議會會議被批准。

 “我們歡迎酒店及旅店業公會成員給我們意見,包括如何善用所征收的文物費。”

 他還說,初步建議的征收文物費方式,將由各地方政府在每個月向相關業者征收。

 另一方面,馬來西亞酒店業公會總執行長樂基納迪建議,州政府不應只從住宿業征收文物費,反之也應向其他和旅遊業相關的行業,如娛樂業及飲食業單位征收。

 “我也建議政府負責向遊客講解征收文物費的用意,以減少遊客對酒店及旅店業業者的誤會。”

陳微汀:建議4月開始徵收

馬來西亞酒店業公會馬六甲分會主席陳微汀說,州政府以每間客房為單位來征收2令吉文物費,相信將得到大部分酒店及旅店業者的認同。

 他說,2令吉的文物費比早前的5%文物費更能容易讓人接受,而業者若面對遊客拒絕付費時,也能自掏腰包補貼。

 “我們目前正建議州政府在4月1日,才開始征收文物費,主要是讓公會有足夠時間和會員們商討,也有足夠時間向遊客解釋。”

 陳氏還透露,該自組委員會成員預計包括酒店、旅店、民宿或客棧業者的代表。

 另一方面,據出席的酒店業者透露,州政府也應向沒有執照的民宿或客棧,收取文物費。

 “根據官方的正式統計,甲州客房數量預計1萬2000余間,而沒有執照的客房數量更是高達4000間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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