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扣押马来文圣经的问题根源依然存在:
(一)政府以损害国家利益与安全为由,分别在1982年及1983年,援引《1960年内安法令》扣押马来文圣经和新约;
(二)政府在1986年,以公共秩序和避免回教徒与基督教徒之间引起误会为由,禁止基督刊物使用“阿拉”字眼;
(三)隶属内政部的出版与可兰经管制组指南禁止使用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
尽管政府早前为了解决扣押马来文圣经的争议而拟定10点协议,首相纳吉也已保证,不会再发生扣押事件,但大马基督徒联盟坚持认为,政府早前如此动作,只是一种即兴之举,旨在暂时解决在巴生和古晋被扣押的马来文版圣经的问题。
“我们重申,圣经是我们的圣典,我们有权以我们所选择的语言来阅读和专研它,及利用它来祈祷,只是《联邦宪法》所注明的信仰自由。”
“这个‘一个字眼,两种政策’的方式令人混淆及难以接受。我们希望与政府携手合作,正视其他影响基督教徒的长期问题,包括州法令中的相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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