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3, 2011

发通知信予168酒店旅店 甲市局征收5%文物费

马六甲20日讯)马六甲市政局已正式通知信给辖区内168间酒店及旅店,开始征收5%的文物费,缴付限期是今年12月28日之前。

甲州政府在今年8月25日宪报颁布,在地方法令下,向州内的酒店及旅店业者征收5%文物费,有关收费是以客房租金计算,由地方政府执行征收工作。

充文物区管理开销

甲市政局是从10月1日开始征收上述文物费,作为文物区管理开销用途。

甲州房屋、地方政府及环境事务委员会特别秘书拿督诺阿兹米今日下午与市政局执照组主任莫哈末德鲁斯及官员等人,礼貌拜访贵都酒店、假日酒店及Casa Del Rio酒店,并移交征收文物费的通知信。

莫哈末德鲁斯说,在市政局的辖区共有168间酒店及旅馆,当局从本月初开始发出征收文物费的通知信,业者必须在每两个月缴付一次,即每第二个月的28日或之前缴付。

“所以,这也表示首次征收的文物费的最后缴付期限是在12月28日之前,违规的业者将面对罚款。”

No comments: